本报讯 近日,四川省工商局公布了瓶装白酒质量监测结果通报。通报指出,四川省工商局组织对邛崃、泸州、德阳、绵阳、广元、遂宁、宜宾所销售的40个批次瓶装白酒进行了监测。经检验,14个批次合格,合格率为35%;26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65%。
据了解,本次监测主要检查了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所规定的商品属性特性指标(如酒精度、总酸、总酯、固形物等)以及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卫生、理化指标(如甜味剂、甲醇、杂醇油)等。
监测结果显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违规使用糖精钠、安赛蜜。有6个批次被检出糖精钠,7个批次被检出安赛蜜。国家标准规定,甜味剂糖精钠、安赛蜜不得用于蒸馏酒中。安赛蜜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新型甜味剂,其甜度是蔗糖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如果摄入过量就会对人体构成危害,特别是对代谢排毒能力差的老人和儿童危害更大.
标签标识不合格。本次监测有21个批次标签标识存在问题。主要问题是未标明产品的真实属性名称。如:标识“泸酒醇”、“喜寿宴酒”等作为商品的名称。在相关标准规定,应在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识反映酒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如:“清香型白酒”、“浓香型白酒”或“白酒”。
总脂不合格。本次监测有1个批次总酯不合格。总酯是白酒产品中所有酯类芳香物的总和,其含量的多少与酒的品质高低及香型有关,总酯含量过高和偏低,都会影响白酒的品质。含量低,说明工艺不良或直接使用食用酒精勾兑不达标。
据了解,四川省工商局正在组织对不合格经销企业进行查处。
【本报记者/祁西峰 孙吉鹏】